为什么申诉很难?拿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举例……
公安机关先立案,找到嫌疑人,做笔录,查到初步犯罪证据,然后给嫌疑人办了刑拘。这个时候,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被抓错了,当事人(或家属)要申诉,他面对的仅仅是公安机关这一个单位。
刑拘期满前,公安把案件报到了检察院,然后等待批捕结果,若检察院决定批捕,基本上将来很难被判无罪了,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当事人(或家属)要申诉,这时就得针对两个单位了。
大多数情况下,捕了,就得诉,而绝大多数情况下,诉了,一审就得定罪,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坚持认为自己无罪,要上诉,这时,他要针对的单位又多了一个一审法院。
当事人上诉了,但二审大多都是维持原判(运气特别特别好的话会发回重审),当事人还是不服,要申诉,这时,再回头看这个案子所涉及的部门,基本把当地所有机关都“装”在里边了。
再往上,多经手一个单位,申诉难度便会增加一层,自己仔细想想看,你得碰上一个啥样的青天大老爷和怎样的运气,为了一个之前完全陌生的自己,去冒犯和得罪前面那么多的单位和那么多的同僚,若有这样的概率,还不如去买彩票。
如今回望之前的一些申诉案件,个别人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申诉成功,并不是突然间破冰,而是出现了真凶。前几年的李四强案还有人记得吗?连名字都弄错了,最后法院裁定那俩人是“同一人”,直到另个人出现才发生转机。
所以,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力和耐心,就别轻易去申诉了,难处远超出你的认知,尤其下图中的那个当事人,之前还是从公安机关里出来的,更要比一般的老百姓懂这些事情,那点委屈自个咽了得了,毕竟,“无人”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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