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徐玉强 26-04-10 05:05

#法治社会“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杜绝司法标准”不一#【法官#违背“不动产权登记为准”法定原则#,用#以言代法的民事枉法判决结果“覆盖被告市规自局行政违法行为极不公正,并与行政诉讼法第六条“针对行政行为单独审理”规定,相悖#】;

曝#天津二中院哈欣等审判人员所做(2020)津02民终2626号民事判决,维持邵术麒王岩林等审判人员所做(2018)津0116民初第47124号民事判决(隐瞒已由许强法官调取到“区政府针对凯乐电器厂土地使用权出让”批文)后,依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曾被李玉安许强刘永强等法官所做(2008)滨汉民初第1653号民事判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确认真实合法有效”作为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法性的依据,属于程序不正义,并构成程序违法#;

②#因政府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批属于行政职权行为,是凯乐电器厂土地使用权得以合法设立的前提(上游合同)而企业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则是基于已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民事交易行为(下游合同)#;

③#法院裁判以“凯乐电器厂与李士伟转让合同“下游合同的效力”反向决定“政府与凯乐电器厂出让合同”合法性”判断,实质上颠倒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职能顺序,违背了“行政批准在先、民事流转在后”基本法律逻辑#被形象地称为#河水倒流#; http://t.cn/AXMc8c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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