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河北、深圳证监局先对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后续调查:河北证监局牵头调查连续多年为上述三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财光华,查实其在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关键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对异常情况未履职,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最终处罚:
没收中兴财光华涉案业务收入3258.49 万元,罚款21018.74 万元,合计罚没24277.23 万元;
对 6 名责任人罚款 10 万元至 430 万元不等;
对 2 名责任人分别采取10 年、5 年证券市场禁入;
因财政部已对其作出暂停经营业务处罚,河北证监局不再另行暂停其证券服务业务。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