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知道离婚冷静期是30天,实际上,在律师眼里,离婚冷静期是6个月甚至是一年,甚至是更长。
通过三个法条来讲讲为什么。
⭐《民法典》1077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条是说“协议离婚”的。女男双方得协商一致,都愿意离,且对共同财产债务债权的分割、抚养权抚养费相关事宜都达成一致了,愿意签协议,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才是30天。
实务中,女男双方达成一致的,去民政局签协议离的,不多见。男方大多数是不配合、不让步、不和谈的态度。谁离谁知道。
————————————————————————————
达不成协议,那就来到诉讼离婚这一步。
有些人不希望看到离婚率高,所以离婚案件必须调解,而且不管调解成功不成功,第一次起诉离婚的,FG都不太愿意判离。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已经是司法潜规则了。
如果第一次离婚不判离,诉讼离婚的“冷静期”是多久呢? 来看法条。
⭐《民诉法》127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六) 省略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这条是说,第一次诉讼离婚不判离的话,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起诉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也就是说,至少要“冷静”半年,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 而第二次离婚诉讼,就一定会判离吗?并不是。这条是诉讼法的规定,只规定了6个月之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并没有说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一定判离。
————————————————————————————
实务中,很多律师会建议当事人在第一次离婚不判离的情况下,“冷静”一年再起诉。因为:
⭐《民法典》1079条规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条是说,在收到第一次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后,如果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冷静”一年后,提起诉讼,能判离的概率能大点。但“冷静”一年后且这一年分居了,一定就能离成吗?那可真不一定。情况可太多了,很难一言以蔽之。
——————————————————————————
所以,实际上,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是30天,而诉讼离婚的冷静期是6个月、一年、甚至更长。
这个“冷静”期也可以叫别的名字。在很多女性眼里,离婚冷静期也是离婚“组爱”(同音)期。 不冷静的不是她们[微笑][微笑]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