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被指猥亵女当事人事件已立案#
相当炸裂,法官被指控利用职权把当事人叫去办公室猥亵,而且还有其他当事人也指控这个法官以裁量权威胁利诱,实施相同行为。
当事人指控“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在审理我和丈夫离婚案件时,以有新证据让我签字为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办公室,在询问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对我动手动脚,在我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我的腰,抚摸我的敏感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强制亲吻我的脸颊......”
这还是一个中院的法官。 如果查实,这名法官将面临 刑事、纪律、职业、政治名誉四重严厉后果。
基础刑期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官利用职权、封闭办公室、反锁房门、多次搂腰/摸敏感部位/强吻 → 形成“心理强制、不敢反抗”,属于加重情节,多次则5年以上了。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