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低空安全无人机依法飞行##律师说法# 北京无人机爱好者要注意了,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 》第四条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实施飞行活动。
飞行活动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综合考虑安全保障和实际需要,可以为有需求的飞行活动划定专门飞行场地。”
划重点“全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
另外,第十二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周知!周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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