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资产管理 26-04-15 15:31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中国正式公布《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将对中外经济合作和国际法治产生哪些影响?

这是个条例。

如果没有法律到也罢了,但是已经有反外国制裁法了。

说明这不是个为了法律试点,行政部门单出一份条例,而是为了法律配套的法规。

至于哪些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法规规定的,这个活不难,打印出来拿笔划一下就好。我就说说宏观意义。

这就是针对国家出台的法律,政府从国务院出台一个法规表示自己应该怎么干的细则——当然,具体到部门,一般来说还有规章等一系列措施落地,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只能说,这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一步,更加明确了具体规则怎么操作。但大方向上就是这么个事了,法规不可能违反法律另起一套。

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实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损害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政府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是国家行为作为主体,而不是企业。

其次是不当,域外。仅仅域外管辖并不会直接触发该条例,需要我国认定是不当的管辖才算。

然后是危害我国利益,如果对我国没有影响,那也不会触发。

最后是有权采取措施,说明不是一定触发,而是根据情况触发。

总结一下就是首先限制了该条例触发的一系列前提条件,其次充分给予了我国自由裁量权。

举例来说,美国封锁海峡很明显触发该条例了,但有权不代表一定采取措施,具体看后续。

再说伊朗封锁海峡,但允许中方船只通行,就属于不当域外管辖,但没有直接影响我国利益,所以并没有触发该条例。

像委内瑞拉的事情就明显属于不当域外,但有没有影响我国利益得看后续影响,实际上自由裁量权很大。

而巴拿马港口属于内政,美国仅仅台面下干预施压,很明显就不属于该条例。

另一个例子就是荷兰半导体,也是内政,也是不会触发该条例。

说白了,就是多极化世界,给全球立的规矩。

不管什么情况,别影响我的利益就行。

实际在为后美国时代,类似军阀割据的混乱情况做准备,体现了并不准备争霸成为单极的思路。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