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视评:#泼水节的法不责众幻觉该醒醒了#】#警方回应泼水节多人向车内喷水#4月14日,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泼水节现场,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车门及后备箱被多名游客强行拉开,汽车驾驶员妻子称,当时她坐在副驾,淋水后车内部冒烟,云南西双版纳泼水节活动期间,一电动汽车车门及后备箱被人拉开,多人向内喷水,此事引发争议,目前当地警方正核实此事。
近年来泼水节确实很火,但伴随热度而来的是不少争议。有人起哄拉开车门往车里泼水,导致游客财产受损;有人故意向女性游客身上围喷,即便对方连连摆手拒绝也不收手。表面上是集体狂欢,本质上却是一小部分人在集体掩护下的越界行为。一个值得警惕的逻辑正在形成:把集体的游乐活动当作盾牌,藏身在“法不责众”的遮掩后面肆意妄为。
“法不责众”是一种危险的群体心理幻觉。当许多人同时做同一件事,个体的责任感就会被稀释,边界感随之模糊。围观者起哄,参与者跟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是“随大流”,没有谁需要为最终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拉开车门的人想的是“大家都这么干”,朝车内喷水的人则觉得“又不是我一个人喷的”,最终受害者的损失和屈辱在众人的嬉笑声中被轻轻带过。
但这种逻辑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强行拉开车门并向车内喷水导致财物受损,本质上已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明确摆手拒绝仍被围喷,同样已经超出了泼水祝福的范畴,更像是借节日之名进行的骚扰和欺凌。民俗活动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人数众多更不是免责的理由。每一滴泼出去的水都应是真诚的祝福,而非野蛮与伤害。
问题在于,这类不文明行为并非偶发。早在节前,西双版纳州及景洪市多部门发布泼水节文明倡议,明确要求不向行驶中的汽车泼水、不堵截车辆强行泼水、不以泼水为名侮辱调戏妇女。而景洪市泼水节办公室的通告更是措辞严厉:凡违反规定劝阻不听、制止无效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倡议发了,通告出了,现场依然发生拉车门喷水和围堵女性的行为,说明书面约束的效力远远不够。
“法不责众”的幻觉之所以屡屡成真,根子在于执法往往跟不上越界的速度。人群一哄而上,现场工作人员难以一一辨认和追责。参与者心知肚明这一点,胆子自然就大了。要打破这种幻觉,关键在于让参与者意识到自己不是隐形的。现场录像无处不在,社交平台随手就能曝光,追责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缺的是追责的决心和效率。只有当越界者切实感受到违法成本,群体狂欢的掩护才会失效。
泼水节的真正魅力不在于水势汹涌的粗暴,而在于银碗轻洒时那一抹温柔笑意,人们心照不宣中善意的流淌。真正热爱这个节日的人,应当是最先站出来对越界行为说不的人。因为每一次对“法不责众”幻觉的纵容,都在透支泼水节的文化信用。等到游客因恐惧而却步、因厌恶而远离,节日就只剩下一地鸡毛了。更多戳#小黄豆自曝在泼水节被喷未知液体#>>#云南[地点]# http://t.cn/AXMdhp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