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 26-04-1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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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开门杀致男子被碾压身亡#:开门方负主责,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律师称开门杀别克车主负主责#4月15日上午8点左右,山西省大同发生一起因“开门杀”引发的致命交通事故,别克车主停车开门撞倒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随即遭奥迪车主碾压,致一名男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涉事车辆驾驶人被警方传唤,已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此案,律师杜伟分析称,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别克车主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面临行政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事故中,若奥迪车驾驶员存在未安全观察、未及时避让等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奥迪车主可能面临罚款、记分等行政处罚。
此外,死者家属是否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杜伟认为,如果别克驾驶员被刑事立案,家属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http://t.cn/AXMdYMXC http://t.cn/AXMdY6U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