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街头租赁电单车与共享电单车傻傻分不清# 最近,有网友在宁波民生e点通发帖反映,海曙联丰中路388号门口的人行道长期停放数辆“小北租车”的电单车,长久不挪窝,妨碍行人正常通行。#广交会见证宁波企业家20多年的跨国友谊#
记者了解到,“小北租车”与共享电单车最大的区别是,一个以长租为主,按日租、周租等来计费,一个是短时骑用,按骑行时长或距离计费。如“小遛”电单车,骑行5分钟收1块钱。目前,“小北租车”的租车费标准因车型而异。以“新日”豪华大车为例,日租金为39.9元,周租金为129元,月租金为249元,另外还要加收少许保险费。
“小北租车”这一新业态的出现,该怎么看?目前行业监管尚处于一个微妙的“真空地带”。交通部门认为,“小北租车”属于车辆租赁业务,根据现行法规,租赁业务不在共享单车监管范围内。
交警部门表示,已注意到这一问题。这些“小北租车”电动自行车都上了牌,虽然很多挂外地牌照,但法律没有禁止外地牌照的电单车在宁波骑行。“后续这类车辆多了,应该会出台明确政策来界定其性质,规范管理。”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认为。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态度则更为审慎。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在观察阶段,如果确实出现停车秩序混乱、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会督促运营企业加强管理。(记者 余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