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彦彬_bynn 26-04-1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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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上海某公司经理丁力与法定代表人冯总争执后被要求“滚”,随即离岗未返。

6月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雇,仲裁和一审未支持其赔偿诉求。#老板骂滚后员工不上班被开除##一分钟精选视频扶持计划##热点观点#

二审法院查明公司未明确要求返岗,且丁力曾主动提出复工未获回应,认定公司解除违法,改判赔偿15.98万元。

此案凸显了用人单位管理权的边界问题。法定代表人情绪化言辞易引发歧义,而公司后续未主动澄清或要求返岗,暴露出管理程序的不严谨。

二审判决合理区分了“主观旷工”与“被动缺勤”,强调用人单位需承担指令明确的责任,对类似劳资纠纷具有参考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若公司能在争执后及时书面通知丁力返岗或明确处理意见,或可避免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这也提醒我们,管理行为需规范,口头指令应辅以书面确认,以减少法律风险。 http://t.cn/AXMFcW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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