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遭生父女友虐待致死案宣判#
看了下判决书。【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黄某某2024年8月24日晚就诊时体表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已达轻伤一级,其中背部皮肤软组织挫伤达到轻伤一级,面部、胸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分别达到轻微伤,左小腿咬伤致皮肤破损达到轻微伤。】
就这么说吧,当年唐山打人案几个大男人围殴两个姑娘,视频惨烈到全国震惊的程度,最后两个女孩也就是轻伤一级。可见孩子师被打得多惨,这个禽兽打人是有多狠。
这种程度的殴打显然不只是为了管教孩子,甚至不太可能只是为了宣泄对孩子顽皮的愤怒。这人就是冲着要弄死小孩去的。
长期、持续虐待后杀死一个三岁小孩,在任何法律环境下都应该是最高刑。一来她不是激情杀人,在逐步把事情推到不可挽回之前她有无数次机会收手,但她没有;二来她侵害的是一个完全无法保护自己,力量对比悬殊的孩子;三来她侵害的是自己负有照顾义务的未成年人,只要她起歹心,孩子生还可能性为0。
当然,法院可能认为被告人没有故意弄死孩子的动机和意图,后面还有送医抢救的行为,所以最后是按故意伤害致死判的,这就不太可能给死立执了。但我还是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死刑而不是死缓的。
PS:我认为生父也应该担责。http://t.cn/AXxfHGd8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