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新闻 26-04-2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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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打赏主播21万父母起诉追回#】#未成年打赏主播21万余元被判全返还# 近日,上海高院公布一起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直播打赏而要求退款的案例。原告程某甜出生于2005年,案发时为在校初中生。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原告自2020年7月起下载被告上海某谈公司经营的直播平台APP,并通过微信账号注册、登录该平台。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原告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在该APP平台上累计支付人民币约21.7万余元,用于购买虚拟币打赏主播。
程某甜的父母对程某甜登录该网络平台并购买虚拟币的行为未予追认,亦不同意其所作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被告上海某谈公司退还全部打赏款项。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支持起诉,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程某甜在被告运营的APP上实施消费行为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故支持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钱款。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上海某谈公司返还原告程某甜217747.10元。#挪用1700万女孩愿意坐牢换退款# http://t.cn/AXxINK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