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为何宁愿坐牢也不配合追回打赏#
这新闻标题纯属瞎写,瞎带节奏。打赏出去的钱,还怎么追回?毕竟她已满18周岁。
成年人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包括承担刑事责任,这有什么问题吗?
挪用资金罪的处罚很重,但毕竟是民营企业“内部的事儿”。只要肯退钱,能退钱,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甚至可能会免除处罚。问题是,这个案子的金额实在太大了,家属大概率无法退还,那么19岁女孩就只好承担刑事责任了。
媒体总在“炒”19岁女孩、1700万、绑一大姐等字眼,有谁关注过被害人即民营企业主的受损利益??
#19岁女孩挪用1700万当榜一大姐#
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