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家法院检察院引用“假法律”集体翻车!
2026年初,四川巴塘县法院发布更换新印章公告,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
然而,3个月后,上级甘孜州中院在工作群提醒:这部法规根本不存在。
据媒体梳理,从2019年至今,全国超10个省份的30余家法院、检察院,在印章启用、更换公告中集体“中招”,部分还引用了同属虚构的《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法院、检察院作为国家最主要、最有力的执法部门,居然引用了根本不存在的“空气法”,事出何因?
有涉事工作人员承认,他们在写公告时,都是网上抄的。
执法部门不懂法、不知法,却行使着执法权,这是天大的笑话,更是莫大的耻辱。
当执法者都要靠网抄完成工作任务时,还要读书、考公干什么,随便来个人就能胜任。
尤其是AI工具被广泛应运,什么不能一抄了之?
如果说,出现问题的只是一个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也就罢了,现在涉及范围扩大到30多家执法机关,这就完全可以定义,弄虚作假等非正常工作行为,已是执法机关普遍存在的现象。
试问有关部门:你们何德何能,有什么脸面手持执法权杖,号令普通百姓、守护正义?#多家司法机关援引一部不存在的法律# http://t.cn/AXxX4w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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