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无极领域 26-04-24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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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出的法律,细思极恐。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入罪门槛从30万元 提升到 300万元。

民营企业,花自家公司的钱,挪用资金罪入刑门槛从6万元 降到 3万元。

2、《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赃款赃物尚未交付给受贿人或者已经退还给行贿人的,依法向行贿人追缴。

现实场景:A领导有个大项目,BCDE等承包商都想干,都承诺给1000W好处费,领导最终把项目给了E,依法可以向 BCD 分别追缴1000W。

只是许诺行贿,即便没给钱,也是赃款,可以追缴。

这里面的操作空间就大了...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