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花演唱会这件事,之前就看到了,但我觉得目前事实还不够明朗,所以也没有做分析,但我刚看到#华晨宇演唱会当地民众发声#,又全面了解了一下,看到铺天盖地似乎都在指责,想来想去,还是说一下。
首先,花花从火星乐园的概念到落地,我觉得非常牛,不是每一个歌手都有这么大的抱负,想要做出一些创新的,毕竟这需要勇气,更需要成本。
一切争议,都应始于事实与法律。
澄江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6年2月12日出具的 《依法分类处理意见告知书》(澄文旅处〔2026〕4号) ,是目前对此事最权威的官方定性。
#官方回应华晨宇演唱会选址质疑#
这份文件明确指出:
1. 用地性质合法
举办演出的土地为政府或集体所有,是通过合作运营模式引入的临时性品牌演出活动,不存在永久用地行为。
2. 规划与审批合法
依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该活动属于已报经湖泊管理机构批准的文化演艺活动。场地位于政府已公布的第一批“划定经营区域”内,且场地硬化等设施均位于“原拆除村庄用地”内,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3. 环保审批合规
文件同时指出,对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此类文体演艺活动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以上这些意味着,活动在法律程序上已是完备状态。
那么,我认为,行政许可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团队严格按程序取得批文,其合法性应受尊重。
若对审批本身有异议,应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而非直接否定已获许可活动的合法性。
而且,团队还承诺每张门票捐赠10元至抚仙湖流域保护与绿色发展促进会,专项用于湖泊生态修复。
从舞台搭建采用可降解建材,到现场配置移动防渗厕所、实行垃圾分类清运,并明确禁止露天烧烤。这些环节也都体现了将环保理念贯穿活动始终的决心。
我理解,《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立法目的包括“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它通过规划(划定三区)、审批(许可制度)和监管,寻求保护与利用的平衡,而非一刀切禁止。
花花此次尝试的“火星乐园”模式,也尝试将一次性的演唱会,升级为与生态修复绑定的长期文旅IP。
我觉得这恰恰响应了法律所鼓励的、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模式。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