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杯姬尾酒#
“来杯姬尾酒”其因在深圳公交站劝阻他人吸烟反遭警方过度执法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焦点集中在警方处罚合理性、执法程序合法性及禁烟条例执行争议上。
一、事件核心经过
冲突起因(2026年4月24日)
博主在深圳某公交站劝阻一男子吸烟,对方拒绝并持续辱骂;博主用饮料浇灭其烟头后,男子捡起饮料瓶砸向博主头脸部。
警方处置
认定博主“用饮料浇烟涉嫌侮辱”,拟行政拘留5天,吸烟男子未被追责;
民警称“公交站不算室内禁烟区”“内部讨论时我也抽烟”,与《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中“公交站台属禁烟区”的规定冲突;
博主被迫签和解书离开,因警方威胁“坚持处罚则面临拘留”。
二、执法程序争议焦点
过度搜身与羞辱性对待
被要求脱光衣物(含内裤)搜身,摘除1200度近视眼镜,致其行动困难;
如厕时被监督且禁止关门,因穿连体毛衣不便,尿湿衣袖后遭催促;
同房间多名女性(包括65岁荨麻疹患者)被限制基本需求,遭威胁“别叫唤”。
程序违法质疑
警方以“治安传唤”名义实施拘留强度管控(没收手机、限制自由超10小时),但法律上仅违法嫌疑人可被传唤,博主作为报警人应受保护;
执法过程中民警嘲笑其“原地转圈”等行为,涉人格侮辱。
三、舆论发酵与后续
当事人现状
微博被禁言3天,称“内容涉不良信息”;
遭遇骚扰(家门被敲击、母亲被电话骚扰),需每半小时发微博报平安;
律师介入,警方尚未公开回应。
公众质疑核心
执法公正性:吸烟者违法未罚,劝阻者反被定性“侮辱”;
性别权利:多名女性指证类似脱衣搜身经历,质疑针对性别羞辱;
条例执行漏洞:深圳2026年1月曾处罚公交站吸烟者,与本次警方说法矛盾。
四、深圳禁烟条例与事实冲突
条例规定:公交站台、地铁口5米内均属禁烟区,违者最高罚500元;
现实矛盾:民警称“非室内不禁烟”,暴露执法随意性。
风险提示:部分执法细节(如尿湿衣袖)为当事人单方陈述,警方尚未公布监控或调查报告,请以后续官方通报为准。 http://t.cn/AXxTni0N
发布于 广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