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求助,她遇到一起交通事故,她是次责,另外一辆摩托车是主责,还有一辆电动车也是次责。摩托车和网友的车都有保险。摩托车主受伤,造成损失19000元。现在网友的保险公司说她需要承担所有损失,走交强险。
我和她分别问了豆包,给出的答案不一样。我的豆包说她确实需要承担交强险上限18000元,剩下的1000元三方按比例分摊。
她的豆包说19000元应该直接由三方各自分摊。
有没有懂这方面法律法规的朋友帮她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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