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作出任何对他人有危害的行为都应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现行法律法规也是依据此原则来制定的,大到杀人放火,小到噪音扰民,都可以报警、投诉、制止。但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释放二手烟这几项,一直是顽疾。如果前二者还只能算危害隐形或有碍观瞻的话,二手烟的有毒气体是直接侵害他人健康,却因烟民群体基数庞大一直没得到特别有效的治理。哪怕抄香港作业也行啊,提高罚款基数,也能遏止一波,外加增加财政收入。现在嘴上说禁止,实际人手又不够,群众要自己维护法律法规的正当性,和阻止有毒气体侵害,又没有执法权,普通人也不知道反抗边界在哪。所以到底是喊喊口号还是真心要解决,等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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