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基本权利,大家了解一下:你报警或者警察找你,你都有权问警号、姓名以及派出所名称。对方无权拒绝。只报警号、拒绝告知姓名,也算违规。
有些值班JC仗着当事人没戴眼镜看不清就有恃无恐,当事人也以为看不清就没办法了。这完全是被误导。因为JC不是在你眼前晃一下证件就行的。你可以要求看仔细,也可以拿笔记下来。如果你自己先心虚,对方就会知道你很容易拿捏。
没事,慢慢说,慢慢看。别着急。
有一回我在某派出所,当时我也没啥常识,做完笔录才发现对方电脑屏幕第一条就写着,做笔录之前第一步就是要出示工作证。
这时对方已经要求我签字了。我说你们出示一下工作证,看完我再签。对方当场对我大声呵斥——(大意)说我是不是痘印看多了(我那时候手机上都没装痘印更别说看了)。是不是想说他们偏袒。是不是质疑他们是假JC。他们当了几十年JC没见过我这样的之类。
我说,你们这里明文规定,电脑屏幕上写的。
咱们按规定来。
后来吵闹了一阵,别的JC也围过来。对方大声我也大声。之后那个JC就把工作证掏出来在我眼前一掠而过。
我说,太快了,我看不见。
你慢一点。
好,别动了。
行了。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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