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个女烟民在公交车站用饮料泼灭男烟民的烟,本来就是侮辱他人,被回泼活该。
男烟民违法,可以劝说,可以举报。但是泼饮料就是不行,男烟民回泼没问题。
另外说什么裸检,本来双方互相不妥协,那么就进去5天,要拘留当然要裸检。否则出什么意外就是警方责任了,这是标准程序。
而且这件事炒作起来,先是小作文把公交车站改为公交车,提起声量。另外一个女烟民对二手烟这么敏感,我一个反对吸烟的都没有这么敏感,特别奇怪。
这件事看起来就像是有人炒作吧。深圳一般来说出行是地铁、网约车,然后才是公交。光明新区地铁落后一些,但是网约车也可以;所以更像是底层在为难底层搞事,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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