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凯洲律师 26-04-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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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是否有过道歉?根据目前的公开资料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郑琳个人从未就该报道公开向李庄道歉。李庄的态度:李庄出狱后,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及社交媒体上点名批评《中国青年报》及记者郑琳、庄庆鸿。他认为这些报道严重失实,且在未审先判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法律诉讼:2011年,李庄曾计划起诉《中国青年报》社,理由是报道侵犯其名誉权。由于记者在文中属于职务行为,诉讼主体通常针对报社而非个人。报社与记者回应:面对律师界的集体质疑和李庄本人的指责,《中国青年报》方面当时并未承认报道失实,也没有撤回相关报道或刊发正式道歉信。郑琳本人在事后也逐渐淡出了公众视线3. 后续影响行业信誉受损:这篇报道成为了中国新闻史上关于“舆论审判”和“新闻真实性”的一个负面典型案例。许多法律界人士认为,该报道直接损害了律师职业的形象。同行评价:据律师陈有西等人的描述,在当时的庭审现场,其他媒体记者对中青报的记者存在一定的孤立现象,显示了新闻界内部对该报道真实性的争议。
总结:没有证据表明郑琳曾道歉。 尽管“李庄案”在后来(特别是李庄“漏罪”案流产及王立军事件后)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思,且相关报道中的许多细节被指为专案组提供的“通稿”内容,但相关记者和报社始终未就此向李庄个人或公众公开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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