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溥仪被赶出紫禁城。
次年,他带着婉容、文绣等来到天津,住进张园。
这时候的溥仪已经被降为公民,但在张园内他仍以皇帝自居。
过了五年,溥仪一家又从张园搬到静园。
这期间,文绣与婉容的关系全面恶化。
溥仪在回忆录《我的前半生》中称之为“竞赛式的购买”,他写道:“婉容本是一位天津大小姐,花钱买废物的门道比我多。她买了什么东西,文绣也一定要。我给文绣买了,婉容一定要买,而且花钱更多,好像不如此不足以显示皇后的身分。”
于是,生活中的小积怨变成了大矛盾。
文绣觉得自己被皇后欺负了,而溥仪不向着她。溥仪则觉得她是不甘于妾的身份,有意与皇后争宠,最后,溥仪干脆对文绣爱理不理了。
文绣看到溥仪有亲日倾向,一度曾屡屡向溥仪建言日本不可信,溥仪非但不听文绣良言相劝,反倒厌恶起文绣了。
文绣整日郁闷不乐甚至想自杀。
当时,文绣认识了玉芬,她是直系军阀首领、中华民国副总统冯国璋(也就是著名相声演员冯巩的曾祖父)的长孙媳妇。她老公抽喝嫖赌,完全不把她放心上,而她也逐渐成为了一个思想开放的新女性。
文绣与玉芬同病相怜,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听了文绣的哭诉后,玉芬劝文绣离婚,文绣在朋友的帮助下开始聘请律师,并离家出走。
文绣出走的第二天,这条重大的新闻便不胫而走,很快出现在各大报纸上。
一开始,溥仪大发雷霆命令手下去找文绣,并派出代表与文绣的律师见面。
溥仪的律师代表称溥仪是“皇上”,而文绣的律师却坚持称溥仪为“溥仪先生”,双方唇枪舌剑,闹得不可开交,一时闹得沸沸扬扬,引起轩然大波。
对文绣的举动,有人赞赏,但更多的人却是斥责。
文绣豁出去了,直言自己结婚几年来还是“老处女”,这无疑是狠狠地扇了溥仪的耳光。
双方开始就赡养费的数额问题进行漫长的谈判,最后文绣的律师们觉得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征得文绣的同意,于10月15日向天津地方法院提出调解离婚的请求。
溥仪觉得自己“颜面受损”,心烦意乱地吩咐律师:“我已没时间耗下去了,尽快私下解决此事。只要不上法庭,一切都好说。”
1931年10月22日,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与淑妃文绣正式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溥仪给文绣五万五千元终身生活费,且终身不再嫁。
有趣的是,天津地区不少报纸刊登出“宣统皇帝”的“上谕”,大意是将文绣废为庶人。
那么,离婚的文绣,又过上怎样的生活了呢?
她回到了北平,原本想再回到母亲身边,但遗憾的是母亲去世,从前的老房子竟被一个本家人擅自卖掉了。
文绣只好同已经离婚的妹妹文珊另在北平租房安家。
文绣从溥仪那里虽然得到了一大把赡养费,但因为支付了律师薪金,又酬谢了帮过忙的亲友人情,手里所剩的也就不多了。
文绣离婚后,改名换姓去北平的府佑街私立四存中小学当上了一名教授国文和图画的教师。
因文绣粉笔字写得好,嗓音清亮,讲解国文课透彻明白,学生都非常喜欢这位老师。
没想到不多日后,有人查知她就是末代皇妃,于是,北平各类报社记者纷纷前来采访。
还有很多看热闹的人,跑去围观她,给她带来很大的困扰,她只好辞职了。
日本侵占华北后,文绣经常被敲诈勒索,钱财被敲诈去“孝敬”了皇军,她的生活日渐贫困,最终投奔到昔日母亲蒋氏曾周济过的一个穷亲戚家中借住。
为了活下去,她曾糊过纸盒,摆过烟摊,甚至还到工地当过担泥运砖的小工。
1947年,38岁的文绣曾在《华北日报》当过校对。
之后,她与报社社长的表弟刘振东结婚。
刘振东是国民党军官,40多岁尚未结婚,手头也不富裕,两个人婚后租房安家度日。
解放前夕,刘振东退伍从商,用退伍费开了个只有8辆平板车的货运车行。
不久,北平面临解放,当过国民党军官的刘振东心中害怕,想要逃往台湾找军中的熟人谋生,不过因为海路不通,没走成,家当又已卖光,从此陷入贫困。
解放后,刘振东被政府管制,文绣虽未被管制,也要交待问题,并遭邻居们的冷眼相对。
直到那时,人们才知道这位“刘太太”就是清朝著名的皇妃。
1951年,刘振东被解除管制,被派去清扫公共厕所。
1953年,文绣因心梗死于家中,终年44岁,一生未育有子女。
by@晏凌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