蒜泥猪头 26-04-28 11:05

现在所有中国人都知道:黑火药及早期火药兵器,是中国古人的伟大创造;是中华文明影响世界的“四大发明”之一;但是中国古人自己却未必如此认为。在明末知识分子宋应星编著的手工业知识科普书籍《天工开物》(这本书经常被网络文盲拿出来吹,虽然这些文盲根本没读过)中,作者在介绍火器的章节部分毫不犹豫的写道:

“火药机械之窍,其先凿自西番与南裔,而后乃及于中国。变幻百出,日盛月新。中国至今日,则即戎者以为第一义。”
(典故解释:“凿窍”,出自《庄子》,原文为“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虽然原意是讽刺不尊重自然规律的行为,但后世通常把“凿窍”作为正面例子使用,比喻从无到有的创举)

“火药机械之窍,其先凿自西番与南裔,而后乃及于中国”,毫无疑问,这句话本身是错误的。中国就是黑火药及早期火器的创始地,宋金时期已经出现床弩射火药箭、抛石机投掷的铁壳炸弹等原始火器,元代已经普遍使用金属手铳。但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作为明末知识分子的宋应星会有这种误解?

其实导致这种误解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和不学无术的网络明粉的幻想相反,统治中国三个世纪的大明朝在自主火器技术研发这方面的表现实在是太拉跨了,以至于宋应星等明朝知识分子根本不认为中国算什么火器技术研发大国,而是“西番”和“南裔”火器技术的被输入方。

晚明知识分子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有一篇短文概括性描述了明代火器技术的发展:

古来御兵,唯用兵仗,故晁错之言曰:「劲弩长戟,匈奴之弓弗能格也。」即有用火者,大都乘风纵势,如即墨、赤壁是也。其大炮等物,不过曹操霹雳车之属而已。【本朝以火器御虏,为古今第一战具,然其器之轻妙,实于文皇帝平交趾始得之。即用其伪相国、越国大王黎澄为工部官,专司督造,尽得其传】。今禁军内所称神机营者,其兵卒,皆造火药之人也。当时以为古今神技,无可复加,然亦相传所称大将军蒺藜炮之类耳。弘治以后,始有佛郎机炮,其国即古三佛齐,为诸番博易都会,粤中因获通番海艘,没入其货,始并炮收之,则转运神捷,又超旧制数倍,各边遵用已久。至今上初年,戚继光帅蓟门,又用火鸦、火鼠、地雷等物,虏胡畏之,不敢近塞,盖火器之能事毕矣。数年来,因红毛夷入寇,又得其所施放者,更为神奇,视佛郎机为笨物,盖药至人毙,而敌犹不觉也,以此横行天下,何虏敢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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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朝以火器御虏,为古今第一战具,然其器之轻妙,实于文皇帝平交趾始得之。即用其伪相国、越国大王黎澄为工部官,专司督造,尽得其传。”————显然,沈德符认为,仿制越南火器,才是大明火器性能走上正轨的开端;

“粤中因获通番海艘,没入其货,始并炮收之,则转运神捷,又超旧制数倍,各边遵用已久”————引进葡萄牙人的佛朗机炮(欧式后装大炮),使明朝火器技术再上一个台阶;

“数年来,因红毛夷入寇,又得其所施放者,更为神奇,视佛郎机为笨物,盖药至人毙,而敌犹不觉也,以此横行天下,何虏敢当之!”————明末荷兰人引进中国的红衣大炮(指欧式前装加农炮类火炮),更是明朝火器技术的又一次飞跃。

在《万历野获编》另一篇介绍荷兰商人与明朝之间交往过程的短文中,沈德符再次强调了红衣大炮的强大威力:

当此夷初至内地,海上官军,素不习见,且状貌服饰,非向来诸岛所有,亦未晓其技能,轧以平日所持火器遥攻之。彼姑以舟中所贮相酬答,第见青烟一缕,此即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海上惊怖,以其须发通赤,遂呼为红毛夷云......自来中国惟重佛郎机大炮,盖正统以后始有之,为御夷第一神器,自此夷通市,遂得彼所用诸炮,因仿其式并方制造,即未能尽传其精奥,巳足凭为长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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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夷通市,遂得彼所用诸炮,因仿其式并方制造,即未能尽传其精奥,巳足凭为长城矣”——沈德符认为,即使大明朝对红衣大炮的山寨工作尚未到家,未能学到精妙之处,也足以“凭为长城”也就是作为国防重器了。

以上言论是沈德符的个人见解吗?当然不是!几乎每一个晚明士大夫都认为西洋火器吊打明朝国产火器八条大街!

近来购得西洋大铳,其精工坚利、命中致远、猛烈无敌,更胜诸器百千万倍,若可恃为天下后世镇国之奇技矣!
————焦勖《火攻掣要》(认为西洋大炮完爆明朝各种国产火器“百千万倍”)

夫西洋炮者,乃香山澳西夷之所造也,其制巧妙,且铜铁极其煆炼,大小相称,厚薄得宜,钻眼有方,无一不善;其制火药之法,更极其工;而放炮之人皆惯习之士。其炮有三号:一号者,长一丈,炮口稍昂,能至十六里;二号者长八尺,炮口稍昂,能至十二里;三号者长六尺,炮口稍昂,能至八里;此号可用之行阵。皆能一毙多命,贼闻无不胆寒,亘古以来未尝有此最上之器,有志疆场者宜熟筹之!
————程子颐《武备要略》(“亘古以来未尝有此最上之器”)

其铳大者长一丈,围三四尺,口径三寸,中容火药数升,杂用碎铁碎铅,外加精铁大弹,亦径三寸,重三四斤。弹制,奇巧绝伦,圆形中剖,联以百炼钢条,其长尺余,火发弹飞,钢条挺直横掠而前,二三十里之内,折巨木、透坚城、攻无不摧;其余铅铁之力,可暨五六十里。其制铳,或铜或铁,煅炼有法。每铳约重三五千斤,其施放,有车、有地平盘、有小轮、有照轮,所攻打或近或远,刻定里数,低昂伸缩,悉有一定规式。其放铳之人,明理识算,兼诸技巧,所给禄秩甚优,不以厮养健儿畜之。似兹火器,真所谓不饷之兵、不秣之马,无敌于天下之神物也。
————李之藻《制胜务须西铳敬述购募始末疏》(“无敌于天下之神物”)

看到这里,你应该不会纳闷为什么宋应星会在《天工开物》里说“火药机械之窍,其先凿自西番与南裔,而后乃及于中国”了。以当时古人的认知水平,他们是理解不了“后来居上”这个过程的,在古人看来,“西番”和“南裔”火器技术优于中国,只能是因为他们才是火器的发源地——这种认识虽然错误,但也情有可原,说一千道一万,都怪大明朝太拉跨啊。[开学季]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