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白冰偷税被查,顶流探店职业生涯基本结束了。一共税额才900多万,一年几千万的收入,纯属于拎不清。通报中主要的方法是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虚列成本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将对公支出不经税收直接装进私人腰包。这是主观故意的偷税。
很难理解,这么多大V栽在税务上,怎么就不吸取教训呢?现在是金税四期,四千万粉丝的网红,个人所得税可能还没一些高级打工人多,你让税务局的人怎么想呢?现在税务稽查都是大数据分析,哪些人是高危人群,有表单的会排序。
拆分收入,比如把1000万的收入拆分成两个五百万,用不同的公司收款,这样就可以利用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逃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用个体户收款,再通过报销把钱“洗”到自己的银行卡上,虚列支出。这些操作你要不是太过分税务也不会去查你。但一看你年收入几千万,缴纳税款只有几万,不查你查谁?
个体户可以避开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收入,个体户只需要缴纳1.5%的额定税收;公司主体的话需要缴纳25%以上,这差距太大了。如果你是真正一个人的企业,不是劳务收入,而是固定场所的经营性收入,那是合法的。但是把上千万的广告费的个人劳务报酬转换成空壳个体户的经营收入然后转到自己钱包里去,这就有点目中无人了。
明显的主观故意逃税,且数额较大,金税风控高危,纯属于低智型的送死,税务是必查。
微博搞得挺烂,但在税务合规上做得很好,很少有微博主战场的大V在税务上翻车,因为微博直接代扣代缴个税。司马南翻车不是因为微博,而是线下接受企业广告的问题。
我现在做一人公司,如果把收入全部转成个体户,这样一年至少省20%的税。但我还是用公司主体在经营,增值税、所得税、个税一样不少。主要是怕来查时说不清哪个该个体户,哪个不可以,干脆不省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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