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份证不离身1000万存款被转走#
这事听着就让人后脊背发凉。吉林陈女士1000万存银行,身份证银行卡不离身,结果被银行员工赵某丽伪造签名、挂失补卡,转走炒股亏了。
银行现在说“等司法结论”才赔,这合理吗?我看不合理。
《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银行对存款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
律师也说了,这是职务侵占,储户的储蓄合同关系独立于刑事案件,银行应先兑付,不能把内控漏洞甩锅给储户等判决。最高法早有判例支持这个立场。
希望大家记住:存款保险上限是50万,大额别放一家银行。
银行管理失职,不能让老百姓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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