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户县特大冤案 26-04-30 00:37

请问鄠邑检察院,你的信访答复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公安起了什么作用???鄠邑公安对持斧私闯民宅再次行凶伤害案件,依不属于公安管辖,调查研究搪塞包庇村霸31年,受案回执是否立案通知书都不给。刑事立案监督是法律明确赋予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权,并非普通信访事项。@鄠邑检察 违规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降格为普通信访处理,今年3月30日以信访答复代替法定监督程序,对公安机关明显的程序违法、压案不作为行为视而不见、监督缺位,属于典型的不依法履职、敷衍塞责、变相包庇,直接导致本人的合法诉求无处主张、法定权利无法保障,监督渠道完全形同虚设。
综上,为维护法律尊严,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现本人特实名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纪委监委提起投诉,恳请依法受理、严查督办,责令被投诉单位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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