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王府穗子
26-04-30 04:44

粤人曾将储藏室一类坚壁建筑称作“土库”,因粤语“库”“府”同音,或又写作土府。以土库为名的建筑,在粤分布于南海顺德一带,向东覆盖至岭东潮州地区,之后溯东江而上,直至赣南仍有土库之称。佛山一地有说法认为,土府是对修筑于明朝时期之坭墙建筑的总称,盖以其建筑材料命名,被巨富大族作储物用。似乎土府具有特指的涵义,佛山镇现存的居仁巷土府、莲花巷土府,都完美契合土府意义的阐释。至于往后以青砖砌筑的高大楼宇都不再被如此称呼。
在民国时期,土库以建筑的名称重返粤中,是因为在1922年初稿的《广州市建筑取缔章程》(图2左)。此时土库的涵义较佛山之土府发生了偏移:“其窗户应向街道、旷地、或通天、等处开关”;对土库高度有要求,“并作一层计”;土库四壁地面需防水渗漏,等等,表明土库是一种类似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建筑结构。北美华侨便将basement称为“土库”,这或许是一种过去被带往外洋而又随华侨回乡返哺岭南的建筑名称,因此与旧日的土府产生区别。在同为粤语区的梧州,便完全copy广州的说法(图2中);而《桂林市建筑规则》对于该条的复制更使土库的涵义昭然若揭——在操官话的桂林,土库即是地下室(图2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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