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析新闻|香港全面禁止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4月30日生效,违者即罚!】
香港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提醒市民,《2025 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下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另类烟)的规定4月30日生效。
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烟,包括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烟支和草本烟,可被处定额罚款港币3,000元(约2618元人民币,下同)。如管有多于指定数量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0港元(约4.4万元)及监禁六个月。#香港公众场所带电子烟罚3千# #香港旅游携带电子烟不吸也违法# #香港持有电子烟将罚款或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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