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到手机给扔了被判赔6000#
手机丢失与丢弃过程:高三学生小杰(化名)夜间骑车时,价值7700元(使用8个月)的手机滑落遗失,立即启用定位功能返回寻找未果,报警后发现唯一在场者闫女士承认捡到手机,但因“密码解不开”将其扔进路边草丛,丢弃点为监控死角,手机无法找回。
法律诉讼与判决:小杰起诉闫女士索赔9000元(含手机损失及备考延误等间接损失)。法院审理认为,闫女士未履行《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保管义务,故意丢弃导致灭失,构成侵权。最终按电子设备3年折旧标准(原价7700元、使用8个月)核算手机残值6000元,判其全额赔偿;间接损失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http://t.cn/AXJ4Ke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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