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工转走储户1800万,银行不赔?
吉林农商银行扶余支行银行员工赵某丽利用与储户的熟悉关系,拿到身份证复印件,伪造签名,私自办理挂失、补卡、转账。整个过程绕过正常身份核验、双人复核等风控环节,将两个客户共计1800万资金转至自己或关联账户,用于炒股。
储户银行卡和身份证均在储户自己手中,未泄露密码。储户陈冰的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面临欠薪、濒临破产。
银行表示“员工违规,需等待司法结论”,存款由公安追缴。没追缴回来银行就不管了吗?
赵某丽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职务侵占等罪名。吉林农商银行表态全力配合司法调查;依法合规保障储户合法权益;存款将由公安追缴。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储蓄存款合同,银行对储户存款负有安全保障责任。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造成的损失,属于银行内部管理过错,银行应当先行全额赔偿储户本金及利息,不能把责任完全推给公安追赃。
多位律师观点:这是典型的监守自盗+内控失效,银行存在明显过错,应全额赔偿储户本金及利息。
这起事件性质恶劣。它暴露了部分中小银行在内控合规、员工管理、风控流程上的严重短板。即使是大额存款,也可能因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人间蒸发”。
对普通储户的提醒:大额资金优先选择国有大行。定期查看账户,启用短信/APP通知,尽量不留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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