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有点多。所以截图新开一帖。
受不了婴儿噪音,并且不能正面响应婴儿啼哭的人的基因,上古时代就已经被淘汰了。
只是如今文明社会,巨婴也能被国家照顾得很好,才有他们的生存空间。
在很多国家,比如德国,根据联邦排放控制法BImSchG,6 岁以下儿童哭闹属自然声音,非噪音,成年人必须容忍,因此不适用任何噪声管理条例。
按照这个规定,哪怕哭闹小孩的父母完全不作为,你唯一能做的只有忍。说什么“之所以吵架是因为熊孩子的父母不管”,不好意思,没这道理。忍不了就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说明你不适合在人类社会生存。
别说是在高铁或者飞机上了,哪怕是在公寓的深更半夜,你制造噪声会被上门教做人,但幼童哭闹除外......如果你因此而和其父母发生争吵,是会被制裁的。
前两年不就有人在飞机上因为小孩哭闹而撒泼,结果被驱赶下飞机并且逮捕么。后来是小孩的父亲放了她们一马,不然她们大概率是要被罚款、监禁、驱逐、拉黑名单。争吵对象含婴儿父母,妥妥的加重情节。很多人就是习惯了在国内抢占婴儿生态位,结果去往国外,被罚掉裤衩子乃至锒铛入狱,追悔莫及。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