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豌豆 26-05-0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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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订婚案#

席某平出狱了,坐满三年一天没减,他说他不认罪,显然,他的心里是不服气的。
很多人只看到法律判决,但我看到的是更深层的观念冲突:在一些人眼里,订婚就等于“性同意”,付了彩礼就等于“买断了使用权”。

法律明确:性同意必须是具体、明确、即时的。任何前置条件(订婚、彩礼、结婚)都不能替代当事人当下的真实意愿。
但偏偏有人就是不懂,或者不愿接受这个现实。
这不是法律认知问题,是骨子里的性别、婚恋观念的问题。

他拒不认罪、拒不减刑,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坚持到底”——只是坚持的方向错了。法律的红线,不会因为你的“传统观念”而挪动半分。
#以案说法#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