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万物恒河水 26-05-06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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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短篇。
🔻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巴黎公社原则里有“由民众自主、受民众监督”,无产阶级民主要求权力接受监督。
🔻胖东来的做法,让一万六千多名普通员工投票评议一千四百多名管理人员,评议主体不是少数股东,不是外部专家,而是每天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工作的一线劳动者,而评议效力是 19人降级、1人免职,所以,这不是“走过场”的意见收集,而是有实际人事后果的刚性约束。
🔻这本身就是一种“劳动者对管理者的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企业权力实践。
🔻这让人联想到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工厂法”的讨论:工人阶级的斗争迫使资产阶级国家通过立法对资本家的权力进行外部约束。而胖东来走得更远——不是国家从外部约束企业管理者,而是劳动者从企业内部直接约束企业管理者。
🔻数据中有两个数字值得特别注意:计划参与投票16676人,实际参与投票16675人,仅差1人,参与率接近100%。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参与率是衡量民主“真实性”的核心指标。资产阶级民主选举中,50%-60%的投票率就被认为“正常”,大量选民因为“投票也没用”而主动弃权,这恰恰印证了马克思主义对形式民主的批判:当选举不能改变资本的统治地位时,群众的参与热情必然下降。
🔻而胖东来的16675人中,只有1人未投票。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企业的员工们相信自己的投票能够对胖东来这家企业产生实际影响——正是这种“相信”,构成了民主制度的生命力。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深刻指出,只有当群众感到自己是权力的真正主人时,民主才不是空洞的形式。胖东来的接近全员投票率,是这家企业实质民主而非形式民主的有力证明。
🔻总计投票133362次,而参与投票人数为16675人,平均每人投出约8票,说明这不是“一人一票”的简单多数决,而是一种多维度、多角色的民主评议。在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如果民主只停留在“一人一票选领导”,往往沦为选举民主的空壳。列宁曾经强调,无产阶级民主应当体现在“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胖东来的多票制,使企业员工能够从不同维度(工作配合度、管理公平性、业务能力、人格尊重等)对同一管理者进行分层评价,实现了民主的精细化。
🔻更重要的是,133362次投票意味着评议不是一次性的表态,而是经过了充分的信息收集和意见表达。这种制度设计,呼应了马克思赞颂巴黎公社的那句话:“表面上是服务于等级制的权力,现在是服务于人民自身。”
🔻评议结果是:合格人员1435人(98.63%),不合格降级19人(1.30%),不合格免职1人(0.07%)。从数字上看,被处理的管理者只占1.37%。有人可能会问:这么低的比例,是不是说明民主评议“没什么用”?
🔻恰恰相反。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量变引起质变,但这个“量”未必是“多数”,重要的是,这1.37%的被处理者对另外98.63%的管理者构成了持续的威慑——任何企业管理者都知道,自己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被降级或免职的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的“鞭子效应”时指出,失业后备军的存在迫使在岗工人不敢懈怠。胖东来的企业民主评议则创造了一种“民主的鞭子效应”——不是靠失业恐惧,而是靠群众的评价来约束企业管理者。这是一种更文明、更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约束机制。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特别强调了两点:第一,所有公职人员都由选举产生;第二,所有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随时可以被罢免。可罢免性,是区分“真正民主”与“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分水岭。在资本主义国家,议员一旦当选,在任期内基本不受选民直接制约,这种“代议制民主”在马克思看来是劳动者被剥夺了直接管理权。
🔻胖东来的民主评议,赋予了16675名员工实质性的企业“罢免权”——虽然程序上表现为“不合格免职”,但本质是对企业不称职管理者的罢免。这是企业治理领域对巴黎公社原则的惊人复现。
🔻近年来,“内卷”“躺平”“社畜”等词汇的流行,折射出广大劳动者对“被支配感”的普遍焦虑。在这种焦虑背后,是一个严肃的马克思主义命题:当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过程没有发言权时,劳动就仍然是异化的劳动。
🔻胖东来的民主评议制度,虽然不能解决整个社会的异化问题,但它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如果每个企业都能建立类似的管理者监督机制,“被管理”的压迫感就会大幅降低。因为企业管理者知道——员工在看着他们,员工在评价他们,员工可以让他们“下课”。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企业层面“劳动对资本的实质性驯服”的有益探索。
🔻当然,胖东来是一个特例,不是普遍现象——不能因为胖东来做得好,就认为中国企业已经普遍实现了劳动者民主管理。绝大多数企业仍然沿用传统的科层制管理模式,员工对企业管理者没有实质性的监督权。员工的投票能够导致企业管理者降级或免职,但谁来选拔企业管理者?薪酬制度由谁决定?重大投资决策谁来做?如果这些问题仍然由资本单方决定,那么企业的民主评议仍然是“被允许范围内的民主”,而非“根本性的劳动者主权”。马克思强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未被根本改变之前,任何局部的民主改良都只能在资本逻辑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胖东来的企业民主评议是在老板于东来的“开明家长制”下运行的,这种“开明”能否传承、能否制度化,仍有待观察。
🔻尽管存在上述边界,我们对胖东来的赞赏仍然可以是真诚而热烈的。因为任何一种进步,无论大小,都值得肯定。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这不是西方政治学教科书里写的“企业民主”(往往只是员工持股计划),而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劳动者参与管理”——管理者不是资本选派的“监工”,而是必须接受被管理者评价的“服务者”。
🔻在我们当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条件下,胖东来的民主评议制度已经是企业治理领域“可以想象的最好制度”之一了,可以说,它是通往马克思所向往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终极理想的一级坚实台阶。
🔻在中国河南的一家超市里,正在实践着比所谓“自由世界”大多数企业更加激进的劳动者民主。这是一种对西方自由世界理论顶级层面上的反讽,更是一种中国道路自信的微观注脚。
🔻你要么接受劳动者有权评价企业管理者,要么接受“企业管理者永远是上级、企业员工永远是下级”的旧世界秩序。胖东来选择前者,而它也因此成为当代中国最有温度的企业之一。
🔻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下,胖东来企业民主评议制度的真正意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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