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甲不符合在某地落户的条件,但为了能够在某地落户,便请求某私营企业的老板乙,由乙代表企业提交虚假的人才引进证明材料,上报申请。甲给乙10万元感谢费。后甲获得当地政府开具的人才引进证明(国家机关公文)。由于该企业提交的是虚假的证明,所以政府开具的人才引进证明的信息不真实,但是政府人员并不知情。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多选)
A.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B.甲因为骗取政府给予落户资格,所以构成诈骗罪
C.乙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乙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间接正犯
[考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诈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解析]本题源自张明楷:《刑法的私塾(之二)》(下),第798页。
A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164条),是指自然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乙以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本罪。A项说法正确。
B项,诈骗罪要求骗取的是财物。落户资格不属于财物,所以甲不构成诈骗罪。B项说法错误。
C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229条),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关于该罪的行为主体,注意两点:第一,不限于承担资产评估、验资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还包括其他领域的中介组织的人员。第二,不限于有资质的中介组织的人员,还包括无资质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本题中,乙的企业去办理人才引进事项,此时就属于这个领域的中介组织,无论其是否具有人才引进的资质,只要向政府提供虚假证明,就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C项说法正确。
D项,关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第一,伪造包括有形伪造与无形伪造。有形伪造,是指没有制作权限的人,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制作公文、证件。无形伪造,是指有制作权限的人,擅自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制作与事实不符的公文、证件;如果未经授权,擅自制作与事实相符的公文、证件,不属于伪造。第二,本罪可以由间接正犯构成。本题中,乙欺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其开具了公文,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间接正犯。D项说法正确。
乙的一个行为同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间接正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D。#决战法考# #法考# #柏浪涛的刑法观[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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