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26-05-08 12:19 微博认证:21世纪经济报道官方微博

【回扣入刑后,#医药代表迎来最严监管#】 5月7日,国家药监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要求医药代表应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经持有人培训考核合格。《办法》明确列出医药代表不得从事的9种行为,包括: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统计医生个人处方量、给予回扣或变相利益、误导医生使用药品等。http://t.cn/AXJrUvmq http://t.cn/AXJrU7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