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26-05-0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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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小区因拖欠物业费致电梯停运#】#安置小区531户仅25户交物业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贵阳市交建花园小区因拖欠物业费,导致公共区域电费断缴、电梯停运,影响500余户业主生活。

5月8日,记者实地探访该小区发现,各楼栋电梯已全部恢复正常运行,业主出行秩序回归常态。

据悉,交建花园属安置小区,共安置576套房屋,实际入住531户,其中,东站路安置项目(水坝村)127户,整村搬迁项目(秦棋村)安置449户。然而,截至断电前仅25户业主缴纳了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拖欠公共区域电费38039.28元。4月27日12时30分,小区电梯、公共照明及高层二次加压供水被断电。

事发后,该小区所属辖区的双龙管委会、小碧乡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乡、村两级工作人员入户开展工作,紧急筹措公共区域电费。秦棋村党支部书记杨家祥介绍,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动员业主缴纳费用,最终筹集到46500元,足额补缴了拖欠的电费。4月29日晚9时,小区公共区域供电全面恢复,停运的电梯也随之恢复正常运行。

电梯停运期间,高层住户的出行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小区业主钱朝亮表示:“我家住在十七楼,电梯停运后只能尽量减少外出。有邻居点外卖,也只能和外卖员约定在中间楼层交接,十分不便。”

为厘清事件根源,记者走访了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大门醒目位置张贴着供电部门出具的欠费停电通知书,清晰载明了停电原因、涉及范围及具体时间。

“电梯停运前,我们就已在小区公示栏、各个楼道和电梯口张贴公告,让业主提前做好应急准备。”物业负责人潘有富表示。

潘有富所属的物业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接管小区物业服务,物业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元。但自入驻以来,物业费收缴工作始终难以推进,截至今年3月,小区物业费拖欠总额已达79万元。“此前就多次因物业费收缴不足导致电费拖欠,这次实在无力垫付,才引发了断电问题。”潘有富无奈说道。

针对业主缴费意愿低的问题,潘有富分析了核心原因:一方面,部分安置村民尚未转变观念,认为小区无需缴纳物业费;另一方面,部分业主以物业服务、环境卫生不达标为由,长期拖欠费用。

费用续不上,但物业管理又不能中断,潘有富对此很是头疼。他表示,为缓解收缴压力,物业公司曾针对部分业主收入有限的情况,推出每年减免两至三个月物业费的优惠政策,但效果并不理想。而物业费收入不足,直接导致物业公司无法配备充足的管护人员,进一步造成服务质量下滑,形成“欠费—服务降级—更不愿缴费”的恶性循环。

对于物业费缴纳问题,小区业主们也表达了各自的看法。“停电对我们的生活影响较大,物业费应该交,但是要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业主钱朝亮说。“小区不是农村,不交物业费,就没有专人打扫卫生,整洁环境也就无法保障。”业主杨正新说。“能保证收费合理、设施完善,我们愿意按时缴费。”业主杨文说。

采访中,仅有极少数业主坚持拒绝缴费,绝大多数业主认可缴纳物业费的合理性,并表示同意村委会提出的,将物业费标准下调至每平方米0.8至0.85元的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小区物业纠纷,5月7日14时,秦棋村委会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通报此次停电电费的收缴情况,并就今后小区是否需要物业及如何缴纳物业费等核心问题展开讨论。

“村委会将持续积极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引导大家及时缴纳物业费,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杨家祥说。

针对安置房物业费缴纳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贵州华尔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江。张江指出,我国现行法律未针对安置房设置专属的物业费法定免缴规则,房屋完成合法交付后,业主负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仅在房屋未完成交付(物业费依法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物业擅自违规收费,以及有明确政策补贴或专项减免等情形下,业主方可依法依规拒缴或减免对应物业费。

同时,张江律师强调,若业主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先进行催告,要求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催告期满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追偿,业主需补缴欠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论何种情况,物业公司均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用电梯、限制业主通行及使用公共配套等违法方式催缴物业费。(央广网记者杨贇 实习记者陈思琪) http://t.cn/AXJFtZ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