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 26-05-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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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房产类自媒体即日起纳入全面监管# 9日,记者从宁波市住建部门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房承销行为的补充通知》,宁波将房产类自媒体承销行为全面纳入统一监管。 《补充通知》即日起施行。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也公布了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补充通知》有三大亮点。
其一,宁波对房产类自媒体监管范围实现全覆盖。
明确凡通过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线上渠道,以营利为目的开展新建商品房承销相关经营活动的自媒体运营主体,全部纳入新建商品房承销机构范畴,适用备案、委托、人员管理、行为规范、信息公示等全部管理要求,实现“线上”“线下”监管标准统一。
其二,明确了主体责任。
《补充通知》严控转委托行为,确需转委托的须签订三方协议。强化违规行为连带追责,因合作机构违规引发重大舆情的,开发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采取从严措施。
其三,闭环机制更完善。
建立专项核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社会监督“多位一体”监管机制,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管理格局,实现从准入到退出、从线上到线下的全链条闭环监管。 (记者 冯瑄 通讯员 方军 廖鑫) #宁波明天入夏晴朗模式开启# #宁波社区食堂凭家的味道圈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