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融媒 26-05-1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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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师傅当“账房” 法官上门解“水患”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这类纠纷虽然标的不大,但往往涉及情感、责任与利益的交织,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影响社区和谐。近日,景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承办法官以耐心、智慧与温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期积压的对立情绪,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8月,家住景泰县某小区601室的原告冯某某回到家中,发现屋顶出现大面积渗水,导致家中屋顶、灯具、床、卫生间顶等财物不同程度受损。经排查,确认漏水系楼上701室被告王某某家中自来水管破裂所致。

事情发生后,双方曾自行协商。被告王某某承认漏水系自家原因造成,并主动找人维修了原告家受损的屋顶和墙面。然而,对于同样因漏水损坏的床、灯具、卫生间顶等财物,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继续维修或赔偿。原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将所有受损财产恢复原状。

景泰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到现场进行勘查。然而,刚一见面,双方便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被告王某某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协商方案请人维修了墙面和屋顶,原告仍不满足,实在“得理不饶人”;原告冯某某则坚持认为,床、灯具、卫生间顶等同样是漏水造成的损失,被告理应一并修复或赔偿。

面对互不相让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查看现场受损情况,逐一记录争议焦点。经过初步评估,法官意识到,虽然双方争议的财产价值不大,但因长期缺乏有效沟通,彼此心存怨气,简单判决难以平息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纠纷。

为明确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法院依法向原告释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然而,当了解到启动鉴定程序需要支付约6000元的鉴定费用时,原告陷入了犹豫。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笔费用已经接近甚至可能超过争议财产本身的价值,一旦启动鉴定,不仅会增加双方的经济负担,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对立情绪,陷入“赢了官司、亏了钱”的尴尬局面。为此,承办法官主动向双方分析利弊,建议尝试通过现场询价的方式,合理确定损失金额。这一建议得到了双方的初步认可。

为了增强询价的公信力,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专门找来一名经验丰富的装修师傅,再次来到现场,对受损的床、灯具、卫生间顶(含浴霸)等财物逐一进行现场评估和询价。装修师傅结合市场行情、材料费、人工费等因素,给出了相对公允的维修价格。令人欣慰的是,双方对询价结果基本没有异议,这为后续调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承办法官开始从邻里情分、法律责任、经济成本等多角度展开调解工作。“你们是上下楼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谁家有个急事,还能互相照应。为一千多块钱的事伤了和气,不值得。”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原告表示愿意作出让步,不再坚持“恢复原状”的诉请,而是接受经济赔偿的方式解决争议。被告王某某也认识到,作为漏水责任方,自己确实应当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不能只维修部分项目就一推了之。

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冯宜举房屋卫生间顶(含浴霸)、卧室床维修费1300元,此次调解后,双方就此事不得再提出任何其他纠纷或主张。协议签订后,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名确认,情绪平复,彼此道别时甚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一起因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法官的智慧与温情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涉案金额虽小,却是基层邻里纠纷的典型缩影。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下判,而是通过现场勘查、释明鉴定成本、引入装修师傅询价等方式,以最低的诉讼成本化解了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司法不仅有尺度,更应有温度,景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景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