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玉娟律师
26-05-13 08:31 微博认证:河南道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颖超案记:使人产生难以忍受的痛苦的标准是什么?本案中的证人王国政于2024年4月11日被管城民警叫到登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讯问室接受询问,这中间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次日,王国政上吊自杀,这叫不叫使证人产生了难以忍受的痛苦?难道非要死人了才能认定?最高检215号指导案例公诉人和合议庭都不看么?@张道伟检察长@王晗检察长@陈殿福院长@郭晓堃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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