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 26-05-1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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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转发辱骂言论侵权杨幂#:你以为只是转发其实已侵权】5月13日, @杨幂 方发布案件通报:#转发辱骂杨幂言论必被追责# 被告帅某霖(微博账号“颖米粒儿”,UID:5736958723)因转发针对杨幂女士的侮辱及诽谤言论,其行为已构成对杨幂女士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目前,被告以长文手写道歉信和长视频道歉形式向杨幂女士致歉,相关道歉内容已在其微博账号公示,且将持续90日,其应支付的赔偿款项亦已全部支付完毕。转发亦担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营造清朗、友善的网络环境。

对此,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娱乐法李振武 解读: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当我们面对带有明显贬损、谩骂的言论时,“不辨真伪+随意转发”本身就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过错行为。名誉权案件里,因果关系是定责的核心。正是每一次看似无心的“转发”,让侵权内容像滚雪球一样扩散,最终导致受害者的社会评价下降。可以说,没有转发的推波助澜,就不会有毁灭性的伤害后果。#杨幂[超话]# http://t.cn/AXiVa7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