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南水联社悦峰广场项目集体欠薪,我们依据双方盖章确认的《南水联社商业综合楼工资确认表》及生效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主张的欠薪余额为128000元(欠薪总额338000元,已支付210000元)。但珠海市金湾区人社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欠薪金额核减为108100元,直接导致我们19900元合法劳动报酬被无端克扣。生效调解协议与工资确认表的法律效力被无视,整改指令书未按法定程序纠正欠薪行为,我们的合法权益持续受损,至今仍未足额拿到血汗钱。
@广东人社 @中国劳动保障报
#农民工欠薪 #依法维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