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4日,四川富顺县的何某在水库意外溺亡,同行的两名谢姓男子(系叔侄)未报警、未拨打120,也未通知家属,而是悄悄将何某遗体用电动车运回家中。监控画面显示,返回途中何某的头一直被后座人用手撑着。
此后长达73小时(约3天)的时间里,两名叔侄始终未向何某家属告知死讯,尽管两家相距步行不到两分钟。直到9月7日,家属才发现何某遗体,因天气炎热,遗体已高度腐烂,“烂成一堆水,捧都捧不起来”。
事后,家属认为叔侄的行为涉嫌“侮辱尸体罪”,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2026年5月11日,富顺县检察院出具答复函,认定何某系意外溺亡,叔侄二人无侮辱、毁坏尸体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据报道,涉事叔侄事后赔付了8万元丧葬费。
这起事件令人五味杂陈。一方面,法治与人情的冲突令人深思。检方依法认定不构成犯罪,确有其法律逻辑——叔侄并非故意侮辱遗体,更多是出于“怕惹麻烦”或对死亡的无知与逃避。但法律的“不追究”与道德的“应谴责”之间,存在明显的灰色地带。
另一方面,对逝者及家属的漠视令人心痛。即便法律上无罪,明知他人去世却选择沉默,任凭遗体在家中腐烂,这种对生命缺乏敬畏、对家属缺乏共情的行为,已触碰人伦底线。正如家属所言:“人人都有亲人”,若换位思考,谁能接受亲人如此离世?
此事也提醒我们:面对死亡,及时报警、通知家属,不仅是对逝者的基本尊重,也是避免自身陷入法律风险的必要之举。无知与侥幸,换来的往往是更深的伤痛与无法挽回的遗憾。#叔侄将溺亡男子藏家不涉嫌侮辱尸体罪#http://t.cn/AXiHApgC http://t.cn/AXiHGT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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