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深海
26-05-17 14:28 微博认证:超话小主持人(小猫晴天超话)

#给阿嬷的情书 屏摄#:多数媒体和网友指出,《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且龙标亮起后即不应拍摄。央视新闻与电影频道曾多次科普,即使拍摄静态照片并发布到社交平台,也可能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屏摄行为会干扰他人观影、造成剧透。
认为“不算严重违规”的观点:部分网友和法律专家指出,我国法律中并无“盗摄”这一法定术语,所谓“盗摄”实为侵害著作权的通俗叫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曾表示,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个人欣赏、评价或评论已发表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侵权。还有网友认为,卢昱晓本意是宣传电影、分享感动,普通观众也常拍照发朋友圈,不应被上纲上线。
综合来看,虽然法律上存在“合理使用”的抗辩空间,但屏摄行为本身对公共观影秩序和行业版权保护的负面影响是明确的,尤其是公众人物更应谨慎。 http://t.cn/AXiQP6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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