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5-17 15:35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卢昱晓影院拍LIVE图道歉,网友吵翻:至于吗?我也拍过啊!

核心逻辑两点:

1. 电影票买的是“看”的权利,不是“复制”权。就像买书不能扫描发网,电影也一样。

2. 发静态图可能擦边,但LIVE图是2-3秒视频,直接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31条,禁止对正在放映的电影录音录像。

下次进影院,管住手别乱拍,不然可能被告哦!

#一分钟视频创作季##律师解读卢昱晓屏摄争议##卢昱晓道歉# http://t.cn/AXiQqN82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