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品牌5款牙膏都宣称自己是第一#
这是典型的“萝卜坑式引证”广告套路,本质是用“大字突出第一,小字隐藏限定”,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绝对化用语禁令。
一、怎么回事?(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
- 现象:4个品牌、5款牙膏同时宣称“第一”,但都藏着限定条件 。
- 常见“坑”:- 烟酰胺美白牙膏去黄去牙渍细分品类热销第一
- 12—18岁成人防蛀金榜第一
- 抑菌清新口气成人金榜第一名
- 清新口气品牌金榜第一
- 本质:先射箭,再画靶子。商家把统计范围缩到极致,甚至为单一产品定制赛道,再用“第一”博眼球。
二、为什么不合规?
- 《广告法》红线:第九条明确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
- 误导性宣传:用超大字体突出“第一”,却把关键限定条件(如“烟酰胺美白”“12-18岁”)用极小字号放在角落,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全品类第一。
- 监管态度:北京市监局已专项整治,要求商家要么将限定信息以同等醒目标注,要么删除无法证实的夸大宣传语。
三、怎么选才不踩坑?
1. 忽略“第一”:把“热销榜第一”“全网第一”等字眼直接当营销话术,重点看功效和成分。
2. 看备案与功效: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正规产品应有“粤国牙膏网备字/国牙膏网备字”备案号。防蛀看含氟量(0.11%~0.15%),抗敏看硝酸钾/氯化锶等成分。
3. 警惕“医疗功效”:牙膏不能“治疗牙周炎”“修复牙釉质”“抗幽门螺杆菌”,这些都属于违规宣传。#流量飙升##微博热点优质创作计划#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