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发布
26-05-19 14:53 微博认证:长宁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博

【寻觅花滩④│竹骨绸衣扎祥龙 鞭炮铁花送吉庆】#长宁#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舞龙灯是华夏儿女欢庆佳节、祈愿吉祥的传统民俗活动。在长宁县花滩镇,耍龙灯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每逢新春佳节,花滩镇的街头巷尾、农家院落,总能看到一条条彩龙翻腾起舞,听到锣鼓喧天、欢声笑语。这一古老而富有生命力的民俗活动,不仅寄托着群众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美好期盼,更成为花滩镇弘扬传统文化、凝聚乡情民心的生动载体。
耍龙灯,又称舞龙、龙灯舞,起源于汉代,至唐宋时期已相当普及。花滩镇的龙灯舞传承至今,依然保留着完整的传统仪轨和精湛的表演技艺。龙灯用竹篾编扎骨架,以绸缎或布匹糊裱龙衣,上面彩绘龙鳞,色彩鲜艳夺目。龙身节数均为单数,长短不一,舞动时灵活矫健。表演中,一人持“宝”引龙,与龙相互追逐嬉戏,谓之“飞龙抢宝”;龙身上下翻滚,谓之“鳌龙翻身”;左右盘旋缠绕,谓之“黄龙缠腰”。整套动作刚柔并济、行云流水,展现出民间艺人的高超技巧和浪漫想象。
花滩镇的龙灯舞,从扎龙到出龙,每一个环节都蕴含着敬畏与祈愿。扎龙匠人须心怀敬意,腊月择吉日开工,扎制过程中禁止闲杂人触碰龙身,匠人每次动手前都要净手,遇到龙身挡路则绕行而过,绝不跨越。龙扎好后,正月初六、初七举行隆重的“出龙”仪式,为龙开光点睛。
出龙后,龙灯队伍走村串户,为乡邻拜年。龙灯进入人家或院内时,必须龙头进、龙尾出。队伍中有一位“灯手”,手提马灯,口念吉祥的“四言八句”,针对每户人家的具体情况送上祝福,将主人家方方面面都夸赞一遍,说得主人眉开眼笑,纷纷送上礼钱以表感谢。拜年活动从正月初六持续到正月十五,所到之处锣鼓喧天、欢声笑语,为新春增添了浓郁的喜庆氛围。
随着时代发展,花滩镇的龙灯舞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它不仅是群众自娱自乐的方式,更成为花滩镇对外展示民俗文化、推动乡村旅游的重要名片。近年来,花滩镇积极组织龙灯队伍参与县、镇各类文化展演和节庆活动,吸引众多游客和摄影爱好者前来观赏,有效促进了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
如今,龙灯舞已不再仅仅是祈愿风调雨顺的仪式,而是花滩人连接古今、凝聚乡情的精神纽带。每逢年节,老匠人领着年轻后生扎竹为骨、绘绸为鳞,锣鼓一响,长龙一舞,便是一卷流动的乡土记忆。在当地民间艺人的坚守和政府的扶持下,龙灯舞正逐步走出村落、登上更大的舞台,让这条曾穿梭于田间地头的彩龙,继续在花滩的岁月里舞出红红火火的新篇章。
(编校人:任思茜 审核人:李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