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6-05-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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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来的妈妈开机2年才备案# 】#监狱来的妈妈公映许可为故事片# 近日,《监狱来的妈妈》电影引发争议。公开信息显示,该电影定档今年5月30日。电影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2025年9月,该片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首映,赵箫泓获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电影编剧秦晓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影片从2018年6月开始筹备,为获得批准进入监狱采访拍摄,做了许多申请和办理手续的工作,最后得到了司法部相关部门的批准与支持。2019年,主演赵箫泓还在狱中时便参与了影片拍摄,拍摄持续到2021年8月。

通过国家电影局官网查询发现电影《监狱来的妈妈》于2021年5月通过备案立项,类别为故事影片,备案地为上海市。备案单位显示为:上海至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唐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光年意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大象伙伴企业发展集团影业有限公司,编剧秦晓宇、苏竞元、唐晓白。

对此,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规定,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该法明确规定备案不得倒置。该片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法定前置程序。

根据规定,应由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及专用工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5-10倍罚款;不足5万元的,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且影片将无法获得合法公映许可证。

周兆成表示,监狱拍摄实行严格审批制,所有进入监狱的拍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目的、内容和用途,且必须与审批一致。假如制作方最初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申请司法部审批,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既违背了审批的公益目的,也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扰乱了正常监管秩序。

记者查询到,2025年,该电影取得国产故事片电影公映许可证。(北京日报综合大河报、三联生活周刊 视频:凤凰网)#国家电影局调查监狱来的妈妈# #汪涵发布声明# http://t.cn/AXiDZ48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