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退回全损雨伞家委会致歉赔偿##小学网购45把伞用后全损退回#这事的经过其实就几句话:苏州某小学家委会团购了45把雨伞,商家发货前说得很清楚,这是一次性用品,签收破损包换,用坏了不售后。结果伞到手后,孩子们开开心心用了几天,家委会转头就申请“无理由退货”。退回的伞把把都有名字,还带着明显的雨水和折损痕迹。商家原本只收到5把损坏反馈,忙没顾上回,对方就直接把45把全退了回来。货款加运费一算,净亏378块。
这种事不是个例,而是某种“法不责众”的集体心态在蔓延,反正人多,平台站买家,退了不吃亏。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前提是“商品完好”。什么叫完好?你拆了包装但不影响二次销售。一把被雨水泡过、写满名字、皱成一团的伞,跟完好已经不沾边了。律师说得直白,这种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商家有权拒退,甚至可以索赔。平台客服也说得很清楚:有使用痕迹或损坏,商家可以拒退。但现实往往是买家点个按钮就退,商家举证困难,可能耗不起时间成本。
最让我别扭的,是这事发生在学校。家委会应该是家校沟通的桥梁,结果这桥搭成了“薅羊毛示范课”。孩子们看见大人把用过的东西当新的退,能学会什么?这不是省几十块钱的事,是给诚实贴了个价签。好在后来家委会认错道歉、足额赔偿,商家也息事宁人。
规则保护善意,不能惯着钻空子啊。这招真的太损了...
发布于 广东
